市。如今,所有人都在朝着内陆逃跑,依此延缓自己的死亡期限。那怪兽所到之处,那核辐射就会污染那处地方。
那老人不愿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,这才一直留在这里。
我全然没想到战争居然发展成这样。
我朝着内陆奔去。
也终于,我见到了一个难民似的帐篷聚集地,那里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。
霓虹国的怪兽早就失控了,而人类的武器对它全然不奏效。尽管霓虹国的始作俑者们都被吊死了,但依旧阻挡不了怪兽的步伐。
三大国损失惨重,美立卡失去了傲人的舰队,恒罗斯的装甲部队全军覆没,茨纳国带领国民离开了地球。
如今,人类们龟缩在内陆,苟延残喘,但怪兽已经朝着这边进发了。
“王壮怎么样了?”我问。
帝国领袖摇了摇头,“死了,那怪兽一脚就给他踩死了。”
人类没有希望了吗?
我捡起一根被遗落在战场上的巨矛,朝着怪兽袭击的放下去,毅然决然地出发了。
连数百发沙皇氢弹都无法消灭的怪物,我没有把握。
高楼大厦在那怪兽面前如玩具般渺小。而我,更是如同一直蚂蚁,拿着一根微不足道的“毫毛”,挑战这头巨物。
我不得不承认它才是人类生物科技的最高杰作,我在它面前是那样的渺小。
倘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造物主,那我打赌,如果造物主看见这样的生物,他大抵会怀疑人生。
说来也是蹊跷,按理来说应该已经死去的我,不仅活下来了,还获得了几乎无上的力量。
我能很清晰地感知到身体的任何部位,能够随心所欲地控制任何一块肌肉。明明如此健硕,却那般轻盈。
这不就是好莱坞超级英雄式的剧情吗?我不免兴奋起来。
那怪兽的感应力同样敏锐,我如此渺小却被它发现了。
它的巨脚踩下,我却两手一撑,抵住了。我不知这头巨兽作何感想,被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