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。
并且挥枪时而可以击出清风、击出火苗、击出水雾。
兴2年秋,兴国边陲有蛮族骚扰。
韩义大将军命严续副将带领1万新兵前去沙沙蛮族威风。
战场上,风沙走石,打在脸上生疼。
有时能出血,还分不清到底是砂石打的,还是寒风刮得。
我很紧张,不停地吞咽吐沫。
手心全是冷汗,使我握不住钢枪。
我拼命的握,冷汗拼命的出。
后来我撕下一块袖头,将钢枪上常握的地方绑紧,算是终于能握住了。
“敌袭!”
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声,我们纷纷望向远处。
滚滚黄沙漫天飞舞,像很长一条能够遮盖天空的黄布。
空气中逐渐能闻见一股铁锈的味道。
我知道那不是铁锈,而是鲜血的味道,说明敌人刚刚杀过人!
我又紧张了,冷汗从我额头流下。
我庆幸,这回它不会沾湿裤裆。
可还是有一股尿骚味散出,我不用转头看就知道。
一定又是小乡,可这回没时间让他换裤子了。
“小乡你天生开化慢,水雾不能造成伤害,你快躲我身后,我的火苗可能还能有点用!”
我双手握紧点钢枪,摆好迎敌姿态,将小乡护在身后。
幸好,敌人前排的骑兵也是将领,和我方将领对峙。
我们的敌人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小兵。
火苗虽小,但扫眼还行。
只要进入我长枪范围内,先被我致盲,再被我和小乡小同一起捅杀。
这场战争持续了4天3晚,蛮族全数歼灭。
我们手中点钢枪这种下品灵器已经碎裂不堪,枪头已经没了形状。
不过也正因为这场实战,使我灵力突破1000点。
到达了兵解境,可以自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