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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够为孩子提供较为优越的物质生活保障。
然而,李婉柔女士在孩子出生后一直承担着主要的照顾责任,
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。
母爱的细腻和陪伴对孩子的情感成长至关重要。
尤其是在孩子年少时,
母亲的关怀和呵护能够为孩子提供更温暖的家庭环境。
此外,本庭也充分考虑了孩子的意愿。
孩子明确表示,希望与李婉柔女士共同生活,
这反映了孩子内心的真实需求。
本庭认为,尊重孩子的意愿是保障其心理健康的重要一环。
综合以上因素,本庭认为,孩子由李婉柔女士抚养更为适宜。
张伟先生应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,具体金额为 3000 元/月,
直至孩子成年。
同时,张伟先生享有每周探望孩子的权利,
双方应协商确定探望的具体时间和方式,
确保孩子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。
本庭希望双方能够以孩子的利益为重,
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和谐、稳定的环境。
抚养权的归属并非终点,而是双方共同承担父母责任的起点。
希望双方能够摒弃前嫌,
携手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。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,自即日起生效。
如双方对判决内容有异议,
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,
但不影响本判决的执行。”
我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,双手紧紧握住扶手。
指节因用力而泛白。当法官洪亮的声音在庄严的法庭内响起,
宣布我获得儿子抚养权的那一刻,
时间仿佛凝固了。
我的心脏猛地一缩。
紧接着,一股热流瞬间涌遍全身。
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却又倔强地不肯落下。
我深